乘用车、轻卡、商用车及工程轮胎,以及铝合金和钢制轮毂——由CBSA持牌报关行清关,并送达您在加拿大任何地方的仓库。
新充气轮胎、翻新胎和轮毂适用不同的税则号(轮胎属第40章,车轮属第87章)。我们在船舶抵港前确认每一项的正确税号。
在加拿大销售的轮胎须符合加拿大交通部《机动车轮胎安全法规》。我们在货物起运前核对标识和供应商文件是否齐全。
我们会针对您的轮胎类型和原产地查核CBSA现行的SIMA措施,并在适用时提示省级轮胎回收计划的登记要求。